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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盟工信局 作者:盟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9日 分享到:

  为确保元旦、春节及今后一个时期乌兰浩特市食盐质量安全和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稳定,有效解决食盐市场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相关企业反映的情况,按照全盟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工信局联合市政法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目前,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19年12月20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耿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猛,副市长丁波在市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审议检查方案及活动安排,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准备工作。政法委、工信局、公安局、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

  2019年12月31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耿成对食盐市场进行专项调研,先后深入欧亚购物中心食品超市、博源蓝海酒店、乌兰浩特二中食堂,对食盐质量、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相关凭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耿成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根据各自职能,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坚持“边执法,边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食盐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增强群众自觉抵制私盐假盐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预防和打击涉盐违法的良好氛围,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乌兰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江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股室人员召开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会议,传达盟市两级会议精神,并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就实施方案、人员、对象、事项、时限、宣传、部门职责、通告编排发布等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为确保检查活动有序合规,市工信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食盐专营办法》、《食盐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指导性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检查工作安排,及时掌握国家对食盐管理的相关政策,有效针对食盐市场的分类检查、检查内容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内容进行前期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本次检查活动从市工信局抽调9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3人、公安局抽调3人,共计15名执法人员组成3支联合检查组,分时段、分区域对全市食盐市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整治,全面摸排辖区内食盐批发企业基本情况和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业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打击非法批售食盐、违规用盐等9项违法行为,优化食盐市场秩序,保障食盐市场安全。截至目前,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各类食堂和餐饮单位、物流配送单位86家。

  盟工信局杨长春科长一行3人在市工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陪同下,深入我市食盐市场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要严格执行《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食盐销售及使用单位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让专项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让经营企业和商户掌握改革动态,守法经营,市工信局按照上级指示,坚持“边执法,边宣传”原则,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印制1500份《关于加强食盐专营工作的通告》,并及时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发布,使企业、商户和消费者对食盐专营工作和市场动态应知尽知。二是盐业执法人员对食盐经营单位、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对零散的消费群体发放和讲解通告,截至目前已发放通告268份。三是盐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加大宣传《食盐管理办法》力度,对食盐生产、零售和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详细指导,引导企业和商户按照规定依法从事食盐经营和销售,防范食盐使用单位安全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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