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盟工业经济高质量,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2〕6号)要求,盟工信局代盟行署起草制定《兴安盟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资金安排和支持范围,拟从2022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属于盟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第二部分为六条政策,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做大做强、改造升级、节能节水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制造示范。第三部分为附则,重点强调同时符合盟本级多项奖励政策条件的企业,只享受最高奖励;满足国家、自治区级部分奖励政策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盟级配套政策支持。
《政策》于3月18日提交盟行署常务会讨论研究,待通过后印发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