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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来源:盟工信局 作者:盟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分享到: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兴安盟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关于工业、信息化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兴安盟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运行中生产要素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和兴安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盟工业园区布局规划,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兴安盟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研究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军民结合发展规划,促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十)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与盟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盟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盟信息化推进工作。

  (十二)与兴安盟发改委(能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监测全盟电力运行,落实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电力其他职能由兴安盟发改委(能源局)负责。

  (十三)完成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局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负责机关财务、人事、普法、信访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承担全盟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落实全盟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推进电力市场计划的实施。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三)投资规划科。组织拟订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和兴安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

  (四)工业园区科。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负责工作园区经济运行统计分析。负责国家、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申报工作。承办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工作。

  (五)装备消费品与科技电子科。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

  (六)盐业管理与民爆科。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盟盐业工作。按照自治区食盐主管机构要求,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加强工业盐管理,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报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配合自治区盐业主管部门做好食盐储备工作。承担全盟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七)原材料与节能综合利用科(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和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八)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盟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九)中小企业科。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服务和政策落实。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全盟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培训合作。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服务与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承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的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工委工作。

  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1119室

  联系电话:0482-8267125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大勇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一)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行使执法权。负责宣传和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拟定 全盟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执法工作,对重点工业用能单位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用能设备及禁止建设的耗能高的项目进行监察执法;对主要用能设备能耗指标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进行监察执法;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察执法等。具体行使兴安盟行政区域内食盐行业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承担兴安盟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以及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受理工业节能、食盐、民用爆破物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1212室

  联系电话:0482-8267212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杨树林

  (二)兴安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协助局机关宣传、贯彻国务院《中小企业促进法》、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负责中小企业平台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企业经营活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展销、品牌创建、上市引导等咨询与服务工作。承担中小企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及中小企业人才库的建设工作。协助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组织中小企业参加跨行业、跨区域活动,承办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提升等业务培训活动。引导有关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协助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协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1222室

  联系电话:0482-8267222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侯大鹏

  (三)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

  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经济运行、投资规划、会务、办公设备维护、档案日常整理等机关运行保障的技术性、辅助性与事务性工作。负责兴安盟企业项目的信息咨询、可研论证、技术推广、技术培训、产品开发、设备调剂、设备招标等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1132室

  联系电话:0482-8267132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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