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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工信局 作者:盟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分享到:

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兴政公办发〔2022〕16号)文件要求,我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截止 2022年 12 月 31 日。如果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盟工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2-8267125。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机关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7条,其中通知公告106条,工作动态64条,旗县动态25条,机关党建21条,政策法规、预决算等其他信息51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针对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对机关网站进行了整改优化,不断完善网站内的栏目内容以及整体布局,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更加易于寻找,能够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都需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新媒体的运用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增强了主动公开的意识,提高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应公尽公。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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