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须知

来源:盟工信局 作者:盟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分享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1119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482-8267125;传真号码:0482—8267091;邮政编码:137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提高处理申请的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申请事项要一事一议,不能多项请求同时申请,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在机关一对一的答复;

  (6)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答复。

  (三)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46号 电话: 0482-8267125 传真: 0482-8267091 Email: xamjwbgs@163.com

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34 蒙ICP备2021000429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1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