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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工信局 作者:盟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分享到:

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盟委、行署总体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3条,其中通知公告111条,工作动态39条,机关党建55条,其他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相关栏目,并积极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盟委、行署的统一安排,我局门户网站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最新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盟工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2022年,工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企业和群众信息渠道。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和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量,增强工作透明度,高效服务经济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应公尽公。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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