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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经信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盟工信局 作者:盟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盟行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8年,盟经信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工业经济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委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委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委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盟工业经济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盟经信委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工业经济信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在经信委网站上共公开政务信息99条,接受社会监督,确实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充分。按要求将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和2018年的预算在经信委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因此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盟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盟工业经济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围绕事关中小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

  二是完善资金申请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企业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加强对旗县市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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