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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采购《兴安盟“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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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HJ130-2019总纲、内蒙古“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 红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就《兴安盟“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采取公开综合比选方式择优确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响应。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兴安盟“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3.比选方式:公开综合比选

  4.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技术导则,编制《兴安盟“十五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配合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合格意见书之日止,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6.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合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3.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专业能力:具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团队,拥有履行本项目服务的设备、技术和人员保障能力,熟悉规划环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导则。

  5.业绩要求:拥有编制规划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同类服务业绩。

  三、响应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根据我单位采购需求报送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注册证书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查询截图;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报价方案;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需盖单位公章);

  7.团队组成人员职称和学历核定实力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请于2026年10月15日15:30前将纸质文件报送至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规划科,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四、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1134室

  联系人:苏日古嘎 联系电话:0482-5587134

  电子邮箱:xamjwjsk@sina.com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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