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核查,我局无涉企收费事项,特此公示。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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