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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项目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5-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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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建立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现向全社会各领域公开广泛征集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项目方向

  (一)创业投资方向。重点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主要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项目,以及中试阶段或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项目,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二)产业投资方向。侧重投向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主要支持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二、征集项目申报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原则上需具备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的企业。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表》《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报送至盟工信局,联系人:苏日古嘎、刘雨欣,电话:0482-8267134,邮箱:xamjwjsk@sina.com。

  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项目库组建方案》的通知

  附件2: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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