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小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和加快推进我盟5G基站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盟5G网络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盟累计共建成5G基站2360个,每万人拥有基站数达到16.9个(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16.8),5G移动电话用户已达到72.39万户,5G网络基本实现各旗县市主城区和乡镇苏木镇区的覆盖。2023年力争新建改造5G基站2000个以上,现已建成5G基站606个。5G已在阿尔山景区智慧旅游、科右中旗袁隆平工作站智慧农业、突泉极铸实业智慧工业、扎赉特旗城管综合执法等领域得到初步应用。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我局2022年9月6日代行署起草出台《兴安盟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强基站规划引领、开放公共社会资源、降低基站用电成本、规范基站审批流程等方面支持5G建设。主要举措包括:
(一)编制5G专项规划 编制《兴安盟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7)》,范围涵盖全盟71个乡镇苏木所在地、29个A级旅游景区、3个工业园区6个区块产业园、省级以上交通主干道及主要景区道路的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经自然资源局审核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科学布局5G基础设施建设。现铁塔公司已完成全盟规划新增800余个站址的现场勘测,结合铁塔公司规划成果及各运营商的规划,吉大通信设计院已编制形成专项规划初稿。
(二)开放公共、社会资源 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统筹5G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公共、社会资源开放,新建场所5G布局。
1.开放国有办公楼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免费开放本单位所辖区域、所属建筑物,并为5G基站和网络建设提供所需的资源。
2.开放市政公共资源 在不影响城市景观、不妨碍市政公共资源使用的前提下,免费开放各类产业园区、市政绿地、园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以及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道路指示牌、广告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和场所用于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
3.开放商用建筑、住宅小区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房屋建筑中5G等通信网络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的监管,保障5G等通信网络设施按标准落实到位。保障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建设5G基站,严禁物业服务企业收取5G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场地租赁等费用。
(三)建立同步实施建设机制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单位为建筑物规划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空间;基础通信设施建设如需穿越公路或占用公路用地的,各级交通部门按公路等级报送相关交通部门审批;国网兴安供电公司在规划建设电力网络设施时,要满足5G基站的用电负荷及站点部署;各旗县市要将 5G 基站站址、机房、管线、天面、配套电力等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四)规范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流程 将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纳入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5G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在规划用地、电力引入、管道建设与维护提供绿色通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做好全盟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指导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盟5G网络建设与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及督办,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要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兴安盟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科学布局全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有序、合理发展。三是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兴安盟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强基站规划引领、开放公共社会资源、降低基站用电成本、规范基站审批流程等方面支持5G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承办人姓名:侯大鹏
承办人电话:15904821658